ISO45001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績效評價管理方法
9.1 監視、測量、分析和評價
9.1.1總則
組織應建立、實施和保持一個過程,用以監視、測雜和評價。
組織應確定:
a) 需要監視和測量的內容,包括:
1) 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和其它要求;
2) 與所識別的危險源和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和職業健康機遇
相關的活動和運行;
3) 運行控制措施:
4) 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目標;
b) 組織評價其職業健康安全績效所依據的準則;
c) 適用時,監視、測拭、分析與評價的方法,以確保有效的結果;
d) 何時應實施監視和測量;
9.1 監視、測量、分析和評價
9.1.1總則
組織應建立、實施和保持一個過程,用以監視、測雜和評價。
組織應確定:
a) 需要監視和測量的內容,包括:
1) 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和其它要求;
2) 與所識別的危險源和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和職業健康機遇
相關的活動和運行;
3) 運行控制措施:
4) 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目標;
b) 組織評價其職業健康安全績效所依據的準則;
c) 適用時,監視、測試、分析與評價的方法,以確保有效的結果;
d) 何時應實施監視和測量;
e) 何時應分析、評價和溝通監視和測量結果。
適用時,組織應確保監視和測點設備經校準或經驗證,確保恰當使用并對其進行適當的維護。
注:關于監視和測量設備的校準和檢定,可能存在法律法規要求和其它要求(例如:國家或國際標準)。
組織應評價其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績效并確定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有效性。 組織應保留適當的文件化信息,作為監視、測量、分析和評價結果的證據。
9.1.2法律法規要求和其他要求的合規性評價
組織應策劃、建立、實施和保持一個過程,以評價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和其他要求的符合性。(見6.1.3).
組織應:
a) 確定評價合規性的頻次和方法;
b) 評價合規性;
c) 必要時按照10.1采取措施;
d) 保持其法律法規要求和其他要求的合規情況的知識和理解;
e) 保留合規性評價結果的文件化信息。
9.2 內部審核
9.2.1內部審核目標
組織應按計劃的時間間隔實施內部審核,以提供下列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信息:
a) 是否符合:
1) 組織自身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包括職業
健康安全方針和職業健康安全目標;
2) 本標準的要求;
b) 是否得到了有效的實施和保持。
9.2.2內部審核過程組織應:
a) 策劃、建立、實施并保持一個或多個內部審核方案,包括實施審核的頻次、方法、職責、協商、策劃要求和報告。策劃、建立、實施和保持內部審核方案時,組織除了應考慮相關過程的重要性和以往審核的結果外,還應考慮:
1) 影響組織的重要變更;
2) 績效評價和改進結果(見條款9和10);
3) 重要的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和職業健康安全機遇;
b) 規定每次審核的準則和范圍;
c) 選擇勝任的審核員并實施審核,確保審核過程的客觀性與公正性;
d) 確保向相關管理者報告審核結果;
e) 確保向相關的員工,員工代表(如有)及有關的相關方報告相關的審核發現; f) 采取適當的措施應對不符合(見10.1)和持續改進其職業健康安全績效(見10.2);
g) 組織應保留文件化信息,作為審核方案實施和審核結果的證據。
注:有關審核的更多信息,參考GB/T19011管理體系審核指南。
9.3 管理評審
最高管理者應按計劃的時間間隔對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進行評審,以確保其持續的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管理評審應包括對下列事項的考慮:
a) 以往管理評審所采取措施的狀況;
b) 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相關的內外部問題的變更,包括:
1) 適用的法律法規要求和其他要求;
2) 組織的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和職業健康安全機遇;
c) 職業健康安全方針和職業健康安全目標的滿足程度;
d) 職業健康安全績效方面的信息,包括以下方面的趨勢:
1) 事件、不符合、糾正措施和持續改進;
2) 員工參與和協商的輸出;
3) 監視和測量的結果;
4) 審核結果;
5) 合規性評價的結果;
6) 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和職業健康安全機遇。
e) 與相關方的有關溝通;
f) 持續改進的機遇;
g) 為保持有效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所需的資源的充分性;
管理評審的輸出應包括與以下方面相關的決策:
—對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待續適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結論;
—持續改進機遇;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變更的任何需求,包括所需的資源;
—目標未滿足時需耍采取的措施。
組織應向其相關的員工及員工代表(如有)溝通(見7.4.)管理評審的相關輸出。組織應保留文件化信息,作為管理評審結果的證據。